提高民办文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据了解,目前我市民办文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按照2004年执行,已然跟不上教育形势的发展,西安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黄启成表示,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重新修订西安市民办文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提高办学门槛。新标准一旦确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的办学设置标准,对辖区内所有民办文化培训机构重新认定,凡符合设置标准的,可以继续办学,不符合设置标准的,一律停止办学活动。
调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机制
此举的意义在于进一步强化监管,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机构改革后机关处室的工作职能,加大对民办文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力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动,建立一套由主管业务管理处(科)室牵头,监察室、基教处(科)相互配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加强义务教育学区划分工作
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校点布局和生源状况,科学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学区,让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
坚持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学校要使用全市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正常流动的学生不得改变学籍号,学籍都保留在原学校。
中考制度改革的新模式
继续探讨中考制度改革新模式,使西安市中考招生改革更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实际情况。
加大违规办班和招生的处罚力度
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民办文化培训机构都需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当事人,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一经查实,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严肃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