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腐倡廉抓教育
一是进行专题教育。每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后,学校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由参会校领导汇报传达中央及教育部有关会议精神。学校定期召全体校领导、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全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校党委书记、校长作专题报告,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二是利用多种载体进行宣传。校纪委监察室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校纪监审网站、《纪监审简报》等媒介载体,通过以案说法、宣传党纪国法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校纪委监察室与地方公检法、纪委的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组织了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观陕西省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图片展;多次组织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邀请专家作报告等活动,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教育。四是组织培训。学校在处级干部轮岗交流等时期,对校纪委委员、全校各分纪委书记等进行教育专题培训,以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对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全校纪监干部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工作能力。
二、建章立制抓制度
一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及时制定了学校的实施办法,以教育部制度建设年为动力,大力推进学校规章制度建设。二是近年来先后制定了《大宗物资采购办法》《招生监察工作规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新校区资金管理办法》《新校区建设招标管理办法》《新校区建设工程审计办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处、科级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察考核办法》《外派从事公务人员管理规定》等20多项规章制度,从制度上减少漏洞。
三、专项工作抓监督
一是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招生多个环节,依据《招生监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督职能:参与制定招生计划及招生录取监督办法;对招生考试的阅卷、评分和录取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置考生及家长对招生工作的投诉;对特长生、艺术生、自主招生等考试招生的考试命题、试卷印刷、考场监督、评分阅卷等环节进行监督。二是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基建、修缮工程招标的监督。学校明确规定了公开招标的范围和组织机构,将图书、教材、医疗设备和药品等物资采购纳入学校招标监督范围。在招标中,建立专家库,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督,保障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在新校区建设中,从制度、机制创新入手,学校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新校区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成立了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和监督保障部,推行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两套机构并行运作的工作机制。建立合同审签制度,由学校审计室对新校区建设的土地征用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供应合同、青苗赔付合同、企业赔付合同等诸多合同进行审签把关,防止合同方漏洞,避免经济纠纷,维护学校利益。三是加强对干部聘任、职称评审等工作的监督。学校在科、处级干部聘任中,推行对干部任前廉政考察制度,由人事、组织部门提供拟聘任干部的名单,校纪委监察室对拟聘任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考察,并出具书面的党风廉政鉴定报告。干部党风廉政鉴定报告具有一票否决权,是党员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资料。
在职称评审中,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必须在评审前公开展示,在评委组成、评审过程等环节,全程监督,较大限度地保障了评审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同时,学校纪委监察室还参与了职工住房分配、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移交、教职工福利待遇等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的监督。
四、信访举报抓核查
近年来,学校平均每年接待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0余起。学校纪委监察室做到了认真接待登记。只要有条件核实处置,在有关领导审查批示后,纪委监察室立即成立核查小组展开对相关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严谨的态度、严格的程序、全面的工作,全心的服务,基本保证了每一起信访、举报案件的稳妥、公正、较为圆满的处置。截至目前,经学校纪委监察室核查处置的案件,无一起当事人无理取闹,或造成错案。信访、举报案件的圆满处置,既教育了党员干部,又及时消除了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校园和谐与稳定,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了学校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