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青岛市)选调生考察加分办法规定:考察人选确定后,经考察组考察确认,对三类考生在综合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其中,全国“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加2分;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及以上职务加2分;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各加1分。
青岛选调生加分办法出台 三类考生受照顾
发布时间:2010-01-13 00:00
从山东省青岛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青岛公布的2010年《山东省(青岛市)选调生考察加分办法》,三类毕业生参加选调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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