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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就业落户程序看仔细

发布时间:2010-07-09 00:00
   一年一度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工作已经开始,从7月1日毕业生报到工作开始以来,短短几天时间已经有300多名毕业生到人社部门报到。市人社局人才服务大厅实行全天候、无假日工作制度,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人社部门提醒广大毕业生:最好在派遣证有效日期内报到落户。

  到生源地报到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拿到派遣证规定期限一般是7月15日到8月31日,没有特殊原因,毕业生应该在规定期限到人社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时,毕业生要携带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入学时户口未迁到学校的不拿此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到人社局公共服务大厅23号窗口去办理;到海城、台安、岫岩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就业见习、就业援助以及普惠制就业培训等,都要在报到以后才能进行。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满1年即可直接取得专业技术人员助理级职称。

  外地生源可落集体户口

  办理完报到手续后,鞍山的毕业生,凭盖有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到居住地派出所落户。

  非本市生源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已办理就业手续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拟落市人才宿舍集体户口的,在市人社局报到后,将毕业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交到报到处,由市人社局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找到工作须办理鉴证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领取《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4份),可以到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须按要求填写《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本人签字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办理鉴证手续。在市区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鉴证到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办理;在海城、台安、岫岩就业的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非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凭毕业证、档案(密封)、户口本到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经审查合格后,领取《鞍山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择业办法和鉴证手续同上。

  困难家庭毕业生可申请就业援助

  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主要针对的是市内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等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有需求的毕业生可以持低保证、残疾人证、零就业家庭认定表、毕业证、户口本、一寸免冠彩照在人才服务大厅23号窗口提出申请。

  人才部门将根据毕业生专业及就业意愿,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推荐就业岗位。同时,对申请援助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未推荐就业岗位前给予生活补贴500元,时间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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