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分析说,最后定案的申请办法,不再要求申请者有临时居民身分或需身在加国,可以让已经离境的合资格申请者有“回心转意”的机会,有利于挽回受加国居留限制而离境的各类人材。
加联邦移民部卑诗及育空地区发言人莱茨指出,在境外透过“加拿大经验类別”申请的外劳或毕业生,也可以再申请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来加,补足所需的资格,以便在加国境內申请。加国政府较早前已放宽校园外工作要求,把留学生毕业后工作签证由一年延长至三年。
据加移民部公布的资料,“加拿大经验类别”适用对象是拥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国际学生,以及境内持临时工作签证的人士。国际学生申请条件包括:在加完成两年以上专上教育,取得文凭或学位,申请移民前二十四个月里拥有连续十二个月以上的加拿大工作经验,所从事职业类别须为“国家职业分类”(NOC)所列出的0、A 或B类,语言测试达中等以上水平。对持有临时工作签证的申请人而言,学历并无具体要求,只要在申请前三十六个月内,拥有相应工作经验,语言测试达到基础水平,申请人必须是合法进入加拿大,并合法在加拿大工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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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