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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留学生就业政策程序改善

发布时间:2011-08-23
  针对在韩国毕业的外国留学生求职及就业相关程序改善的公告

  韩国法务部为支持在韩国毕业或者即将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在韩就业,改善了以下有关求职和就业的程序,并将于2011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打算在韩国就业的外国学生请参阅下面的信息变更签证

  主要内容

  求职资格授予对象及期间延长范围的扩大

  取得本科学位以上的情况,废除要求成绩、专业、指导教授的推荐等原则,并在变更签证后允许最长一年的求职活动。但平均分未满3.0的需要指导教授和校长推荐。

  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情况,变更签证后允许最长两年的求职活动

  (具备一定要求的博士学位取得者可以授予常住资格)

  最近3年内在韩国获得专科以上学位后归国(中国)中具备上述条件且希望在韩国就业的话,可以向在华韩国领事馆申请求职签证

  (入国后,将按所取得的学位的不同许可一或两年的就业活动)

  求职期间的上限范围内每六个月延长一次求职期间(这段期间中如逗留状况不良、按程度轻重处罚或限制滞留期间延长)

供稿人:鑫泉留学石家庄公司咨询顾问李聚芳

特别声明:此文章为鑫泉留学原创文章,如有转载请注明“鑫泉留学”及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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