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市本级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及市级各类学校、市属省级示范高中收费的执行情况。检查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据介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学杂费、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住宿费的行为;公办高中违反国家“三限”政策规定招收择校生,在“三限”政策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生及收取补课费的行为;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校擅自制定新增专业的学费标准、新建改扩建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行为;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学分制名义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各类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的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违规下放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等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中,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对于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特别是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在依法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基础上,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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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来源:千山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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